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泉州婚外情取证:夫妻离婚后,房贷谁来还
日期:2025-06-25 浏览次数:1
夫妻离婚后,房贷谁来还

一、夫妻离婚后,房贷谁来还

这取决于房贷的性质及双方的约定。若房贷是夫妻共同债务,离婚时双方应协议如何承担,协议不成时,由法院判决。一般来说,法院会综合考虑房屋的归属、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。

若房屋归一方所有,获得房屋的一方通常需继续承担房贷。比如房屋判给男方,房贷就由男方偿还。但如果另一方愿意分担,也是可以的。

若房屋已在离婚前出售,所得款项用于偿还房贷及分割财产等。

总之,离婚后房贷的承担需依据具体情况确定。关键在于明确房贷

是否为共同债务以及房屋的最终归属,双方可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,由法院依法判定。

二、夫妻离婚后房产应该如何分配

夫妻离婚后房产分配主要依据以下情况:

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:一般均等分割。例如,婚姻期间购买的房产,若无特殊约定,双方各得一半产权。

一方婚前购买:

若仅登记在其名下,属个人财产,离婚时不参与分配。

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,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。计算方式为:共同还贷部分÷房屋总价款(房屋购买价+贷款总利息)×房屋现值×50%。

父母出资购买:

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且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,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,属个人财产。

双方父母出资,按各自父母出资比例按份共有。

需注意,具体分配还会结合双方实际居住需求、对房产贡献等因素综合判定。

三、夫妻离婚后一方的债务怎么承担

首先需区分债务性质。若为夫妻共同债务,即便离婚,双方仍需共同承担。共同债务一般指为家庭共同生活、共同生产经营所负债务等。

若为一方个人债务,比如一方婚前所负债务、婚后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等,则由负债方自行承担。

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。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。对于婚后个人名义的债务,若债权人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、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,则认定为个人债务。

在探讨夫妻离婚后房贷谁来还这个问题时,我们了解到了多种判定因素。但其实后续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。比如,如果房贷是以一方名义申请的,另一方虽无还款义务,但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共同还款行为,那么在分割财产时,可能会考虑这部分因素。又或者,离婚后房产归一方所有,若该方无法按时偿还房贷,银行会采取什么措施,另一方又是否会因此受到牵连呢?若您对这些围绕夫妻离婚后房贷偿还的后续问题存在疑问,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“立即咨询”按钮,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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